国内资讯
(1)2024年11月1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市场交易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总体要求,即各经营主体、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等机构要加快推动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安全高效、治理完善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依法合规经营,不得利用市场力或串通其他经营主体在电力市场中进行排他性行为、不正当竞争。
同时,《通知》就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交易行为提出了三方面要求:第一方面是持续推动经营主体合规交易。第一,经营主体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实行串通报价、哄抬价格及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第二,拥有售电公司的发电企业,不得利用“发售一体”优势直接或变相以降低所属售电公司购电成本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不得对民营售电公司等各类售电主体和电力大用户进行区别对待。第二方面是着力规范市场报价行为。第一,各经营主体综合考虑机组固定成本、燃料成本、能源供需等客观情况合规报价,推动交易价格真实准确反映电力商品价值。第二,各经营主体原则上以市场注册主体为单位独立进行报价,,各经营主体间不得通过口头约定、签订协议等方式串通报价。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电能量交易,不得集中报价。第三,发电侧、售电侧相关经营主体之间不得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在中长期双边协商交易外统一约定交易价格、电量等申报要素实现特定交易。第三方面是定期做好市场监测分析。电力市场运营机构要对违反交易规则、串通报价等违规行为依规开展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派出机构报告,同时每半年向国家能源局及派出机构报送监测情况总结。
(2)2024年11月12日工信部印发《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编制指南》
《指南》主要包括工作目标、制定范围、编制要求等内容,旨在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研究制定进行统一管理,指导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组织、标准化专业机构加快标准研究制定,稳步有序扩大覆盖产品范围,积极构建完善的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体系,引导企业低碳改造,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转型升级,增强绿色低碳竞争力。
《指南》首先明确了工作目标,即到2027年,制定出台200项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应用场景得到显著拓展。
同时,《指南》提出了制定范围,即聚焦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行业,参考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消费品分类与代码》等标准要求,开展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制定。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稳步有序扩大产品覆盖范围。
《指南》在编制要求方面,提出了四项内容,其中主要是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的产品种类选取、功能单位或声明单位的确定、系统边界确定、数据收集和质量、分配、清单计算、结果解释、报告及附录等应与国家标准《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保持一致,与国际认可并应用于具体产品种类的方法、标准和指南协调一致;应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按照《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规定的框架编制。标准名称统一命名为《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方法与要求 XX产品》。
(3)2024年11月12日丁薛祥出席世界领导人气候行动峰会并致辞
丁薛祥首先转达习近平主席对阿塞拜疆举办世界领导人气候行动峰会的良好祝愿,强调习近平主席高度赞赏阿塞拜疆作为COP29主席国为推动全球气候治理作出的积极努力和贡献,并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丁薛祥指出,今年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生效实施30周年。站在新起点,我们要携手推动COP29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果,不负国际社会的热切期盼。
丁薛祥表示,加强全球气候治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是基石。发达国家应当展现更大雄心和行动,履行率先减排义务,提前碳中和时间,发展中国家也要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努力。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归根结底要靠发展方式的彻底变革。国际社会应共同努力,以公平、有序、公正的方式加速能源转型,维护新能源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绿色产品和技术的可及与革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提升应对气候变化能力,资金和技术是关键支撑。呼吁发达国家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支持和技术转让,期待这次大会达成更有力度的新资金目标,为下阶段全球气候行动提供信心和保障。中方愿同各方一道,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引领,合力保护人类共同的地球家园,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4)2024年11月13日《中国能源转型展望2024》发布!据预测,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相关领域投资需求将超过100万亿元
《中国能源转型展望2024》执行摘要在阿塞拜疆首都巴库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上发布。
该摘要指出,能源转型能为中国实现2060年前经济社会系统的碳中和作出决定性贡献。中国应从五个方面推进能源转型,探索加强国际合作,为全球能源转型贡献中国力量。摘要分析了中国能源生产和消费的转型前景,探讨了不同国际合作形势下,中国实现能源系统净零碳排放的路径和技术解决方案。
据预测,为实现碳中和目标,相关领域投资需求将超过100万亿元。中国电力占终端能源需求的比重将大幅提高,氢能占比也将显著提升。随着新能源技术快速迭代和成本大幅降低,中国光伏、风电等设备出口正在为全球减少碳排放提供更具性价比的解决方案。中国已经建成了全球规模最大、产业链最齐全的新能源产业体系,并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转型中作出了突出贡献。
(5)2024年11月14日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7章45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明确工作原则。强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应当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明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用于资助基础研究,支持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基金资助项目时既要鼓励自由探索,又要坚持目标导向。
二是健全管理体制,适应科技创新发展新趋势新要求。规定基金管理机构、有关部门以及依托单位的工作责任。明确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预算拨款,同时鼓励多元化投入,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基础研究,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投入资金开展联合资助,建立科技创新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科研诚信管理信息共享、基金资助项目成果共享等机制。
三是完善资助制度,发挥基金促进基础研究发展的作用。扩大依托单位范围,除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有关公益性机构以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单位可以注册成为依托单位。明确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培养青年科学技术人才,支持在科学技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优化重大原创性、交叉学科创新等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与评审程序,完善基金绩效评价制度,要求定期开展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完善政策、改进管理、优化预算安排。
四是加强科研诚信制度建设,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在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与评审阶段强化科研诚信审核力度,落实科研诚信承诺要求,规定申请人、参与者、依托单位以及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均应当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并对有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6)2024年11月14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宣布我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量首次突破了1000万辆,同时也是全球首个新能源汽车年度达产1000万辆的国家
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是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纳入统计体系的第一年,当年的产量仅有1.8万辆。到了2018年,年产量达到百万量级,再到2022年,年度达产超过五百万辆,直到今天,首次突破了1000万辆的里程碑,在距离年底还有一个半月时间就比去年全年958.7万辆的产量增长了4.3%。专家预计,这一数字到年底还有望超过1200万辆。
(7)2024年11月1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明确了行动计划总体要求,即到2027年,交通物流降本提质增效取得显著成效,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力争降低至13.5%左右。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更加完善,基础设施联网补网强链深入推进,运输结构持续优化,全国铁路货物运输周转量较2023年增长10%左右,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年均增长15%左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等取得重大突破,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加快推广,货运组织效率大幅提升,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交通物流对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支撑作用更加突显。
《行动计划》同时提出六方面18项行动,其中主要包括:
第一方面,提升与产业发展适配性,推进结构性降本提质增效。一是加快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适度超前加快规划建设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二是深入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进入港口堆场、物流园区、工矿企业。新建及迁建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物流园区、产业园区、工矿企业、粮食储备库等,原则上接入铁路专用线或管道。大力发展江海联运、水水中转和“散改集”,支持打造铁水联运、江海联运组织服务中心。三是推进交通物流与产业融合发展。优化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支持交通物流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高效衔接、深度融合,促进物流供应链一体化融合创新。
第二方面,促进各环节高效衔接,推进系统性降本提质增效。一是推动多式联运“一单制”创新发展。研究建立多式联运运单管理制度,支持单证电子化应用,推动国际陆海联运、跨境铁路运输等领域的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化。二是建立健全内贸集装箱多式联运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推行集装箱外贸内支线进出口双向运作模式。加快标准托盘、周转箱(筐)等单元化物流载具推广应用和循环共用。三是畅通城乡物流末端循环网络。优化完善城市货运服务网络,研究推广城市配送专用中型厢式货车,合理设置货车通行区域、线路、时段要求,鼓励取消轻型以下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通行限制。大力发展共同配送、仓配一体等新模式,研究推动铁路货运场站融入城市物流体系。扎实推进“快递进厂”、“快递进村”。四是提升国际物流供应链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跨里海等国际运输走廊建设,培育稳定开行的国际多式联运线路。
第三方面,建设全国交通物流统一大市场,推进制度性降本提质增效。一是深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革,推进铁路体制改革,推进铁路货运市场化改革。二是提升口岸通关效率和便利化水平。推进智慧口岸建设,加强海关、边检等口岸查验单位和交通等单位跨部门联动,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
(8)2024年11月1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10月份能源生产情况
一、原煤、原油和天然气生产及相关情况
原煤生产稳步增长。10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4.1亿吨,同比增长4.6%,增速比9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日均产量1328.4万吨。进口煤炭4625万吨,同比增长28.5%。
1—10月份,规上工业原煤产量38.9亿吨,同比增长1.2%。进口煤炭4.4亿吨,同比增长13.5%。
原油生产增速加快。10月份,规上工业原油产量1777万吨,同比增长2.5%,增速比9月份加快1.4个百分点;日均产量57.3万吨。进口原油4470万吨,同比下降8.7%。
1—10月份,规上工业原油产量17764万吨,同比增长2.0%。进口原油45707万吨,同比下降3.4%。
原油加工降幅收窄。10月份,规上工业原油加工量5954万吨,同比下降4.6%,降幅比9月份收窄0.8个百分点;日均加工192.1万吨。1—10月份,规上工业原油加工量59059万吨,同比下降2.0%。
天然气生产较快增长。10月份,规上工业天然气产量2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8.4%,增速比9月份加快1.6个百分点;日均产量6.7亿立方米。进口天然气1054万吨,同比增长20.7%。
1—10月份,规上工业天然气产量2039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7%。进口天然气10953万吨,同比增长13.6%。
二、电力生产情况
规上工业电力生产平稳增长。10月份,规上工业发电量73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规上工业日均发电235.8亿千瓦时。1—10月份,规上工业发电量7802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
分品种看,10月份,规上工业火电、核电、太阳能发电增速回落,水电降幅扩大,风电增速加快。其中,规上工业火电同比增长1.8%,增速比9月份回落7.1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水电下降14.9%,降幅比9月份扩大0.3个百分点;规上工业核电增长2.2%,增速比9月份回落0.6个百分点;规上工业风电增长34.0%,增速比9月份加快2.4个百分点;规上工业太阳能发电增长12.6%,增速比9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
(9)2024年11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10月份国民经济数据
一、工业生产增势稳定,装备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较快增长
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3%,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41%。分三大门类看,采矿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制造业增长5.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长5.4%。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9.4%,分别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3和4.1个百分点。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8%;股份制企业增长5.9%,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增长2.9%;私营企业增长4.8%。分产品看,新能源汽车、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48.6%、33.4%、11.8%。1-10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8%,与1-9月份持平。10月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0.1%,比上月上升0.3个百分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预期指数为54.0%,上升2.0个百分点。1-9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2282亿元,同比下降3.5%。
二、服务业明显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较好
10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6.3%,比上月加快1.2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分别增长10.2%、9.5%、8.8%,分别快于服务业生产指数3.9、3.2、2.5个百分点。1-10月份,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增长5.0%,比1-9月份加快0.1个百分点。1-9月份,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2%。10月份,服务业商务活动指数为50.1%,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服务业业务活动预期指数为56.2%,上升1.6个百分点。其中,铁路运输、水上运输、航空运输、邮政、资本市场服务、生态保护及公共设施管理等行业商务活动指数位于55.0%以上较高景气区间。
三、市场销售较快回升,以旧换新相关商品销售加快
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396亿元,同比增长4.8%,比上月加快1.6个百分点;环比增长0.41%。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9255亿元,同比增长4.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141亿元,增长4.9%。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额40444亿元,增长5.0%;餐饮收入4952亿元,增长3.2%。升级类商品销售较好,限额以上单位化妆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40.1%、26.7%。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带动下,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具类、汽车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39.2%、18.0%、7.4%、3.7%,比上月分别加快18.7、8.0、7.0、3.3个百分点。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8960亿元,同比增长3.5%,比1-9月份加快0.2个百分点。全国网上零售额123632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3330亿元,增长8.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9%。1-10月份,服务零售额同比增长6.5%。
四、固定资产投资稳定增长,高技术产业投资增长较快
1-10月份,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423222亿元,同比增长3.4%,增速与1-9月份持平;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6%。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3%,制造业投资增长9.3%,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0.3%。全国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7793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5.8%,降幅比1-9月份收窄1.3个百分点;新建商品房销售额76855亿元,下降20.9%,降幅收窄1.8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2.5%,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2.2%,第三产业投资下降0.9%。民间投资同比下降0.3%;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民间投资增长6.3%。高技术产业投资同比增长9.3%,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和高技术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8.8%、10.6%。高技术制造业中,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34.5%、9.4%;高技术服务业中,专业技术服务业、电子商务服务业投资分别增长32.0%、16.3%。10月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环比增长0.16%。
五、货物进出口较快增长,贸易结构继续优化
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7007亿元,同比增长4.6%,比上月加快3.9个百分点。其中,出口21899亿元,增长11.2%;进口15108亿元,下降3.7%。1-10月份,货物进出口总额360219亿元,同比增长5.2%。其中,出口208028亿元,增长6.7%;进口152191亿元,增长3.2%。1-10月份,一般贸易进出口增长3.9%,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64.1%。民营企业进出口增长9.3%,占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5.1%,比上年同期提高2.1个百分点。机电产品出口增长8.5%,占出口总额的比重为59.4%。
六、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下降
1-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平均值为5.1%,比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10月份,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本地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5.1%;外来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8%,其中外来农业户籍劳动力调查失业率为4.7%。31个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0%,比上月下降0.1个百分点。全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8.6小时。
七、居民消费价格小幅上涨,工业生产者价格同比下降
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3%,涨幅比上月回落0.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3%。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2.0%,衣着价格上涨1.1%,居住价格下降0.1%,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交通通信价格下降4.8%,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0.8%,医疗保健价格上涨1.1%,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4.7%。在食品烟酒价格中,粮食价格下降0.7%,鲜果价格上涨4.7%,猪肉价格上涨14.2%,鲜菜价格上涨21.6%。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1-10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3%。
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同比下降2.9%,环比下降0.1%;全国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下降2.7%,环比下降0.3%。1-10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和购进价格均比上年同期下降2.1%。
总的来看,10月份随着存量政策加快落实以及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力推出,国民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主要指标明显回升,积极因素累积增多。但也要看到,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有效需求偏弱,经济持续回升基础仍待巩固。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力推进一揽子增量政策落地落实,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国际资讯
(10)2024年11月13日联合国:启动全球碳市场
COP29会议批准了第六条第四款机制即6.4条,为全球各国正式开展碳交易奠定了坚实基础,是全球碳市场的历史性时刻。
《巴黎协定》第6.4条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15年《巴黎协定》的签署,此条款为全球碳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目的是通过国际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支持可持续发展。第6.4条机制的核心是建立一个由联合国监督的碳信用机制,帮助各国和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减排目标。
在2015年《巴黎协定》通过时,第6条被视为全球碳市场机制的基础。其中第6.4条提出了建立全球碳市场的框架,由联合国监督,旨在通过国际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
COP29 主席穆赫塔尔·巴巴耶夫表示:“通过有效匹配买家和卖家,6.4条国际碳市场每年可以减少 2500 亿美元的实施国家自主贡献的成本。”他还赞扬了让该协议成为现实的坚韧精神。
通过6.4条款下的交易,排放量较高的经济体将能够理想地实现《巴黎协定》规定的气候目标(即国家自主贡献,简称 NDC)。这也将使急需的资金流向有潜力开发碳项目或保护现有碳汇的发展中国家。
《巴黎协定》第6.4条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15年《巴黎协定》的签署,此条款为全球碳市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目的是通过国际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支持可持续发展。第6.4条机制的核心是建立一个由联合国监督的碳信用机制,帮助各国和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减排目标。
尽管在COP21上对第6.4条的目标达成了一致,但具体操作细节并未在协议中明确,特别是在如何防止双重计算和确保减排项目的附加性问题上缺乏深入讨论。会议的主要成果是确立了机制的大框架,但执行层面的问题被留待后续讨论。
(11)2024年10月13日国际机构预测2025年全球电动汽车保有量将增长33%,中国市场居首
国际咨询机构Gartner(高德纳)预测,2025年,全球电动汽车保有量将同比增长33%,达到8500万辆。中国电动汽车保有量预计将占到全球总量的58%。
(12)2024年10月15日国际智库发布《2024年全球碳捕集与封存现状报告》
由全球碳捕集与封存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显示,随着全球各国政府和行业合作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并致力于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净零排放,全球CCS项目的年度增长势头显著。在开发和筹备中的CCS项目共有628个,同比增长60%。一旦目前正在建设的设施开始运营,全球二氧化碳捕集能力将翻一番,达到每年1亿吨以上。目前,CCS项目的累计二氧化碳捕集能力为4.16亿吨/年,自2017年以来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32%。政策的加强、新的碳管理商业模式以及对CCS中心和网络的浓厚兴趣,正在促进全球CCS的商业示范项目发展。
从地区来看,该报告的主要亮点包括:①在持续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激励措施的推动下,美洲在 CCS 设施部署方面继续处于世界领先地位,美国、巴西和加拿大有 27 个项目正在运行,18 个项目正在开工建设。②在亚洲,地质封存中心和跨境CCS项目成为主要焦点和主导趋势,地质封存资源有限的国家正在与拥有大量封存资源的国家探索封存二氧化碳的机会。③在气候政策进步、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部署以及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下,中国的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正在蓬勃发展。④在欧洲和英国,脱碳政策和对发展强劲CCS市场的支持正在推动新项目,该地区有191个项目处于不同的开发阶段,其中5个处于运营阶段,10个处于建设阶段。⑤在中东和非洲, CCS项目的发展已经从提高石油采收率的应用到专注于工业脱碳和低碳燃料的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