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证公告〔2024〕1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的要求,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北京证券交易所
2024年4月12日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