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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9月19日国家疾控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国家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方案(2024—2030年)》
《行动方案》明确了行动策略和目标。即到2025年完成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首轮评估,形成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科研重大需求清单。到2030年,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全社会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的友好环境基本建成。
同时,《行动方案》配套提出了十项行动重点任务,主要包括:一是健全完善多部门气候变化与健康工作协作机制;二是完善气候变化与健康相关政策和标准体系,出台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的健康与公共卫生政策和综合干预措施;制定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评估技术标准,出台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的公共卫生技术指南,建立公众应对气候变化与健康适应行为规范与准则;三是加强气候敏感疾病的预警提醒,开展鼠疫、登革热、疟疾、乙脑等媒介生物传染病、人兽共患病、新发传染病和气候相关的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精神障碍、过敏性疾病等慢性病的发病预警和健康提醒;四是强化气候变化健康风险、脆弱性和适应能力动态评估,开展重点区域及重点脆弱人群适应气候变化能力评估,制定适应能力提升计划;五是提升气候变化健康风险防范和综合干预能力,
增强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协同能力,加强重点场所、脆弱人群气候变化健康适应与干预,加强对孕妇、儿童、老年人及高血压等慢性病患者等脆弱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高基层健康服务能力,针对性制定脆弱人群健康干预方案等;六是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卫生保障能力;七是增强健康与公共卫生系统气候韧性;八是营造全社会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的友好环境;以及加快气候变化健康适应科技创新和推进气候变化健康适应全球行动。
(2)2024年9月1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服务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首先明确提出了未来总体目标,即力争到2027年,动力锂电池运输的堵点卡点进一步打通,运输效率稳步提升,综合运输结构进一步优化,运输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保障新能源汽车及动力锂电池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更好服务外贸“新三样”,全力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若干措施》随后提出了五方面主要任务和十六项具体措施。其中,主要包括:
一方面强化动力锂电池源头安全监管。第一加强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加快修订《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 38031),发布实施《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第二强化动力锂电池运输条件检测管理,落实新出厂电池通过联合国《试验和标准手册》第3部分第38.3节(以下简称UN38.3)各项试验要求,并在运输前将UN38.3等试验简介提交给承运人,第三制定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分级管理要求,明确不同运输等级动力锂电池托运条件核验、承运要求、运输通行要求、运输管控措施等。
二方面增强动力锂电池综合运输服务效率。第一加快推进动力锂电池铁路运输,明确货物范围、检测要求、包装要求、集装箱技术条件、场站技术条件、运输组织要求、作业和管理要求等,第二提升运输服务保障能力,第三加强运输保障能力动态评估,建立动力锂电池运输能力供需对接和动态评估机制。
三方面提升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管控能力。第一加强动力锂电池运输监管,督促动力锂电池生产、维修、回收企业按标准要求妥善包装、委托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企业承运动力锂电池,严格落实动力锂电池装载查验和记录制度,第二探索运输过程安全监测技术应用。结合运输方式特点和应急处置流程,开展动力锂电池运输环节热失控报警机制、安全监测技术研究。根据不同运输方式特点,综合考虑安全检测技术应用场景、技术运用可靠性及后续处置流程合理性,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热失控预报警技术,第三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编制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操作指南》《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运输应急处置手册》,第四加快推进动力锂电池运输防护装备研发应用,加快推进“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动力锂电池运输安全防护技术与装备”研究项目,形成高性能、低成本、轻量化、系列化运输安全防护装备,在铁路、公路、水路、航空运输领域推广应用。
四方面健全完善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规则。第一制定发布动力锂电池运输标准规则,加快修订发布《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GB 21668),第二建立动力锂电池运输国际规则国内实施机制。加快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等国际规则在国内转化实施。
五方面提升动力锂电池国际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第一加强动力锂电池运输双多边合作。加快研究加入《危险货物国际道路运输公约》(ADR),加快推动与部分国家建立动力锂电池运输国际规则快速实施双边机制,畅通中欧动力锂电池国际道路运输通道。,第二培育动力锂电池运输龙头企业。
(3)2024年9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8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8月份,全社会用电量96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4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第二产业用电量567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第三产业用电量19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9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7%。
1~8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656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62379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第二产业用电量4200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第三产业用电量123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3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9%。
(4)2024年9月20日财政部公布2024年1至8月财政收支数据
数据显示,1至8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776亿元,同比下降2.6%,扣除去年同期中小微企业缓税入库抬高基数、去年年中出台的减税政策翘尾减收等特殊因素影响后,可比增长1%左右。
数据显示,1至8月,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361亿元,同比下降6.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82415亿元,同比增长0.4%。全国税收收入121059亿元,同比下降5.3%;非税收入26717亿元,同比增长11.7%。
支出方面,1至8月,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898亿元,同比增长1.5%。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24600亿元,同比增长9.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298亿元,同比增长0.3%。
此外,数据显示,1至8月,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821亿元,同比下降21.1%。全国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171亿元,同比下降15.8%。
(5)2024年9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启动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申报要求各地区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中央企业申报项目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汇总报送。此次申报是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中包括的30个具体技术方向提出细化要求。新增“热电联产解耦改造示范项目”等9个技术方向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支持范围。
(6)2024年9月20日生态环境部公布8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8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PM10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O3平均浓度为14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NO2平均浓度为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CO平均浓度为0.7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8月,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90.1%,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2%,同比下降0.1个百分点;由沙尘天气导致的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0.9%,其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2%。
(7)2024年9月2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宣示四周年 “碳达峰十大行动”取得积极成效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成效显著
(一)非化石能源加快发展。截至2024年7月底,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已达12.06亿千瓦,是2020年底的2.25倍,提前6年多实现向国际社会承诺的装机容量目标;水电、核电装机容量比2020年底分别增长了5819万千瓦、819万千瓦。从2020年到2023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由15.9%提升至17.9%。
(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持续深化。“十四五”以来,完成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超7亿千瓦。与2020年相比,2023年全国煤炭消费比重下降了1.6个百分点,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提高了约15个百分点。2023年煤电平均供电煤耗降至303克标准煤/千瓦时。
(三)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稳步推进。跨省跨区电力资源配置能力持续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国西电东送输电能力达到3亿千瓦,比2020年底提高4000万千瓦。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不断增强。截至2023年底,具备灵活调节能力的火电装机容量近7亿千瓦。截至今年6月底,抽水蓄能装机容量5439万千瓦,新型储能规模达到4444万千瓦/9906万千瓦时、平均储能时长2.2小时。
二、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全面推进
(一)节能管理能力持续提升。优化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实施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加强绿证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严把新上项目准入关口,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初步测算,扣除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后,“十四五”前三年全国能耗强度累计降低约7.3%。
(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深入推进。实施重点行业和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十四五”前三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累计下降6.5%、完成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超3亿平方米。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2023年全国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与2020年相比下降约3%,截至2023年底,90%县级及以上机关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
(三)加力实施新一轮节能降碳行动。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分领域、分行业细化分解“十四五”后两年目标任务,部署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十大行动。实施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电解铝、数据中心等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推进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
三、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进展顺利
(一)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引导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推动电解铝、水泥等行业落后产能基本出清。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建成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2024年上半年,全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8%,较2020年增加0.7个百分点。
(二)绿色制造体系持续完善。充分发挥绿色制造标杆示范带动作用,截至目前,国家层面累计培育绿色工厂近5100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超600家。大力推行产品绿色设计,累计遴选451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推广绿色产品约3.5万种。
(三)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基础能力不断夯实。标准体系持续完善,更新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更新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组织建设重点装备制造业、重点原材料行业等“双碳”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重点产品碳足迹基础数据库。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稳步推进
(一)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深化。大力推广绿色建造方式,2023年新开工的保障房中应用装配式建筑的比例已达到80%。积极应用绿色低碳建材,建立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完善产品绿色建材评价标准,目前绿色建材认证企业超过4000家、认证产品突破10000个。推行绿色低碳设计理念,全国90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成效显著,气候韧性有效增强。
(二)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升。实施建筑领域节能降碳行动,进一步提升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优化新建建筑节能降碳设计,大力推广超低能耗建筑。2023年全年,城镇新建绿色建筑面积约20.7亿平方米,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的94%。截至2023年底,节能建筑占城市既有建筑面积比例超过64%,累计建成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超过4370万平方米。
(三)建筑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积极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209亿元,带动地方各类投入超过4000亿元,有力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推进清洁取暖。2023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近80%。持续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电炊事等。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取得实效
(一)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速推进。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已经连续九年稳居全球第一。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2472万辆,是2020年底的近5倍。据汽车流通协会统计,今年8月新能源汽车渗透率达到53.9%,连续两个月突破50%。截至2023年底,在城市公交车中,纯电动车、混合动力车、天然气车、氢能源车占比分别达到69.4%、11.1%、10.8%、0.7%;全国铁路电气化比例达到73.8%。
(二)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构建。“公转铁”“公转水”成效显著。今年1—8月,全国铁路累计完成货运量33.8亿吨,同比增长1.7%;今年1—7月,水路累计完成货运量54.9亿吨,同比增长5.4%。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2023年全国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达1018万标箱,同比增长15.9%。组织109个城市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截至2023年底,共有55个城市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306条。
(三)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构建,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累计建成充电桩1060.4万台,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累计建成充电桩2.72万台,基本实现服务区全覆盖。绿色公路建设加快实施,目前高速公路废旧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达到95%以上。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步伐加快
(一)废弃物回收管理体系不断健全。持续推进工业、农业、社会源回收管理体系建设。今年1—8月,全国新增5900余个智能化社区废旧物资回收设施。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注重加强回收循环利用,加快“换新+回收”物流体系和新模式发展,今年1—8月,全国报废汽车回收量同比增长42.4%。
(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强化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加快再生资源高效利用,引导二手商品交易便利化、规范化,推进汽车零部件等再制造。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88%,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78%,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0%以上;废钢铁、废纸回收利用量分别达到2.6亿吨、6750万吨,为生产环节提供原料占比分别约21%、70%。
(三)支持政策和保障机制持续完善。实施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强化用地保障,指导各地将循环经济发展用地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加强标准引领,组织开展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不断深化
(一)绿色低碳技术创新机制持续完善。出台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等平台作用,推进绿色技术成果转化。建设“双碳”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有关专项中持续强化低碳零碳领域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布局。强化人才培养,目前全国共设有31个“双碳”相关一级学科、38个“双碳”相关本科专业。
(二)强化先进适用技术研发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公布首批47个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正式启动第二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发布《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建立“十四五”能源科技规划实施监测项目库,第一批入库项目超过700项。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有序推进
(一)生态系统固碳作用持续巩固。坚持以绿色低碳为导向优化各类空间布局。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加强生态保护红线审查监管和保护成效评估,持续推进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着力稳定现有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岩溶等固碳作用。据测算,目前我国林草年碳汇量超过12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居世界首位。
(二)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稳步提升。大力实施“三北”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统筹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防沙治沙和湿地保护修复,整体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实现土地退化“零增长”、荒漠化土地和沙化土地面积“双减少”。我国森林覆盖率达24.02%,森林蓄积量约195亿立方米,成为同期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最快的国家。
(三)生态系统碳汇基础不断夯实。建立健全林草碳汇计量监测评估体系,积极推进海洋碳汇标准体系建设。国务院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推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进入法治化新阶段。不断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深入开展碳汇能力和潜力调查研究。以巩固提升林草碳汇能力为目标,在18个市(县)和21个国有林场开展森林碳汇试点。
九、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成效积极
(一)宣传教育培训持续深化。利用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深化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开展多种形式的资源环境国情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出版《碳达峰碳中和干部读本》等,举办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专题研讨班。
(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更加普及。国家节水行动扎实推进,累计遴选发布国家成熟适用节水技术推广目录四批194项,2023年全国人均综合用水量为419立方米、同比下降1.4%。反食品浪费工作深入开展,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各类文明创建、村规民约等,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生活垃圾分类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9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9.9%。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深入推进。
十、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有序实施
31个省(区、市)都结合本地区资源环境禀赋、产业布局、发展阶段等,出台了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确定有序达峰目标,扎实推进本地区绿色低碳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确定首批35个试点城市和园区,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持,为全国提供了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此外,今年以来实施的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正在加快释放政策效能,有力拉动了投资增长、释放了消费潜力,今年1—8月,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同比增长16.8%,对全部投资增长的贡献率为64.2%,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5%。这项政策也是推进“双碳”工作的有力举措,有效促进先进节能高效设备推广应用,使更多绿色低碳高质量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将推动全社会能耗和碳排放强度降低。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履行“双碳”有关协调职责,坚持以我为主、保持战略定力,会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实施好“碳达峰十大行动”,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8)2024年9月22日厦门大学“碳中和发展力”研究团队联合江南大学国家安全与绿色发展研究院发布了2024中国碳中和发展力指数
“碳中和发展力”是国内首个评估地区碳中和发展力的指标体系,截至目前已连续发布四年。作为展现我国碳中和发展力的“全景图”和“风向标”,该指数将地方碳中和发展力结构化分解为成长力、转型力、竞争力、协调力和持续力(以下简称“五力”),并综合地方碳中和政策行动开展辅助分析,已基本形成一套系统性、整体性、创新性的“五+N”评价体系,有助于全面考量和反映各地碳中和发展的关键支撑与核心动力。
全国“双碳”工作稳中求进,先立后破
碳中和发展力整体稳中求进,重点地区引领优势更为凸显。2024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碳中和发展力指数分布在43—76分之间,超七成省份实现稳步增长,平均增幅为1.47分;各城市碳中和发展力指数分布在28—79分之间,平均得分为52.51分,较2023年增幅达3.43分,碳中和发展力整体进一步跃升。同时,华东、华南、华中地区连续四年位列全国前三,2024年碳中和发展力指数分别为65.32、60.16和58.37,相较其他地区呈现出明显的领先优势。这显示出我国碳中和发展在稳中求进的策略下,取得了扎实进展。
碳中和发展力结构提质优化,“五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基于“五力”驱动模型的多维度分解表明,2024年碳中和竞争力、协调力、持续力基本保持稳定,成长力与转型力相较2023年分别提升0.39分和0.55分;从贡献度来看,“五力”占碳中和发展力比重分别为16.87%、20.43%、19.83%、13.81%、29.06%,持续力占比最高,近年来保持在30%左右。“碳中和发展力”研究团队认为,2024年我国在碳中和进程中把握“先立后破”的方向,优先夯实持续力这一核心动能,确保其在碳中和发展力中发挥主导作用,转型力和竞争力紧随其后,而成长力和协调力的驱动效能则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地通过突破传统发展模式,以进促稳,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先立后破。
省份层面,2024年,碳中和发展力指数位居全国前五的省份分别为浙江、广东、北京、江苏和上海,“五力”发展特色鲜明。浙江积极构建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全产业链体系,通过产业结构升级构筑转型力新成效;广东领先推动清洁能源规模化应用,以能源结构绿色化赋能转型力稳固夯实;北京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塑造持续力稳定增长内在支撑;江苏加强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攻关,以科技创新策源动能释放推动竞争力培育壮大;上海立足区位优势全力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不断拓展协调力发展新空间。
城市层面,杭州、深圳、南京、长沙和广州等城市的碳中和发展力名列前茅。其中,杭州积极营创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协调力优势明显;深圳加速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新能源产业集群增长,成长力得分在各市中遥遥领先;南京新能源装机规模保持高速增长,竞争力表现优异;长沙加快打造低碳零碳工业园区,转型力提升动能强劲;广州健全完善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政策标准体系,保障持续力增长要素支撑。
厦门大学“碳中和发展力”研究团队首席经济学家孙传旺教授指出,在今年全国 “双碳”工作全面加速的背景下,全国碳市场将迎来首轮扩容,源网荷储能源革命取得新突破,多省市展现强劲增长势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步伐加快,在低碳转型过程中展现出鲜明的地域特色与差异优势,绿色发展动能显著增强。
未来仍需因地制宜,精准施策
与此同时,我国碳中和发展力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较为突出。
其一,梯次发展格局明显。“碳中和发展力”研究团队指出,2024中国碳中和发展力指数40—50分的省份有6个,50—60分的省份有16个,60—70分的省份有5个,70—80分的省份有4个,整体呈“橄榄型”分布,碳中和发展力高水平地区较少。
其二,区间区内差距仍存。2024年,前五名省份与后五名省份碳中和发展力得分差距由2023年的22.29分扩大为2024年的25.85分,区间碳中和发展力差距呈现扩大化趋势;同时,在华北、华南、西南地区,区内省份碳中和发展力指数差异仍维持在20分以上。以华北地区为例,北京和内蒙古分值差达26.17分,较去年提升4.44分,区域内差异显著。
其三,部分省市动能不足。从省份来看,新疆协调力得分处于末位,相较上一年提升幅度较小,宁夏在成长力、转型力、协调力层面表现不佳,内蒙古的持续力是限制其碳中和发展力增长的主要因素,吉林在成长力、转型力与竞争力方面仍需继续提升,需要进一步强化碳中和发展力提升整体效能。
从代表性城市来看,延安、大同的成长力得分相对较低,中卫、吴忠转型力在各市中排名滞后,齐齐哈尔、日喀则应聚焦竞争力的强化,四平、大理的协调力是制约碳中和发展力增长的关键因素,咸阳、包头仍需重点关注持续力方面的提升。
“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错综复杂且多维交织,其工作部署不仅需坚持全国统筹、协同推进,还需充分考虑区域差异性,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孙传旺进一步指出,在实现全国碳达峰碳中和的过程中,必须平衡发展与减排的双赢关系,确保短期成效与长期目标的紧密衔接,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战略优先级与效率效益。同时,要持续强化传统高耗能、高排放产业的转型升级力度,持续推动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技术突破,为实现碳中和目标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