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资讯
(1)2025年12月22日工信部、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低碳典型案例(“无废园区”“无废企业”方向)征集工作的通知》
《通知》主要明确了无废园区和无废工厂的定义和申报要求,
无废园区是指成立3年以上、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园区产业规划合理,生产工艺及装备水平先进,工业固废产生强度低,综合利用水平较高,固体废物管理机制健全,利用处置设施完备,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无废园区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园区内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近三年累计降幅≥10%及其他条件。
无废企业是指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无废工厂申报单位原则上应符合以下要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0%,或近三年综合利用率累计提高20个百分点以上。单位产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近三年累计降幅≥10%。
(2)2025年12月22日工信部 国家发改委 市场监管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2025年度重点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
《名单》包括了煤制焦炭行业、烧碱行业、聚录乙烯行业、纯碱行业、子午线轮胎行业、钢铁行业、钛合金冶炼行业、铜冶炼行业、锌冶炼行业、电解铝行业、工业硅行业、水泥熟料行业、聚酯涤纶行业,共36家企业。
(3)2025年12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首先明确了总体目标,即到2030年,光热发电总装机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左右,度电成本与煤电基本相当;技术实现国际领先并完全自主可控,行业实现自主市场化、产业化发展,成为新能源领域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新产业。
《意见》同时提出了五方面18条重点任务,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方面为加强规划引导。一是建立科学系统的资源普查内容方法体系,集成太阳能观测、国土资源、地形地貌和水资源等基础数据,评估光热资源水平,落实场址建设限制性因素,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形成全面系统的光热发电资源数据库。二是明确光热发电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定位及作用,完善光热发展规划研究技术体系,在资源普查工作基础上,科学开展光热发电规划布局研究。因地制宜编制光热发电发展规划,围绕发展模式和实施路径分阶段、分区域提出光热发电重点项目布局,并做好与其他发展规划的衔接。三是提出光热发电与相关产业协同布局方案。
第二方面为积极培育光热发电应用市场。一是支持具备技术经济条件的“沙戈荒”大型外送新能源基地、水风光外送基地、各类自用型基地等新能源基地,开展光热电站项目建设。二是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建设要素、用能需求和消纳能力等内外部条件,建设一批在本地消纳的大容量光热电站或光热与风电、光伏发电一体化调度运营项目。三是结合产业调整与转移需求,在光热资源富集区域构建以光热电站为基础,联合其他新能源电源、新型储能等电力设施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在具备条件的地区,进一步探索覆盖附近区域用电、用汽与用热需求。
第三方面为充分发挥光热发电对新型电力系统的支撑调节作用。一是进一步优化电站运行方式,挖掘光热发电作为绿色低碳基础保供电源潜力,推动光热的系统保供价值转化,提高新型电力系统绿色可靠支撑容量比重。二是发挥光热发电大规模、低成本和高安全储热系统功能,利用光热宽负荷调节范围和快速变负荷能力,发挥深度调峰能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三是充分吸收投运项目在设计、施工和运行环节经验,积极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降本增效,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
第四方面为加快推动光热发电技术与产业创新。一是在资源条件适宜、电力负荷和热负荷高需求地区稳步推进30万千瓦等级光热电站建设。二是加快关键技术、材料与装备研发,支持光热发电头部企业与科研机构组建研发联合体,聚焦高效聚光吸热换热、规模化长时高温储热、能量高效转换、高灵活性光热机组、智慧化控制等领域,开发新型大开口槽式集热器、高精度定日镜、低成本长寿命储热材料、新型透平等国产化关键装备,全面提升我国光热核心技术自主化及关键装备国产化水平。三是加速推进光热产业链强链、补链,促进资本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在重点地区打造光热产业园或产业集群,通过产业集聚和协同发展促进光热产业降本增效。四是加强与相关国家标准互认,开发契合当地资源禀赋及市场需求的多元化光热发电产品和技术服务。
(4)2025年12月23日关于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既有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与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能效提升(CCER—06—001—V01)》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既有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与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能效提升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建筑在基准期和计入期内的使用功能一致;b)基准期内建筑除中小学及幼儿园项目1 月、2 月、7 月、8 月外,每月使用时间不少于160 小时(h);c)项目改造前的节能设计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或《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相关要求;d)能效提升技术措施应包含附录A 中至少一种技术措施,并满足实施比例和能效提升最低性能要求;e)建筑供暖通风空调系统不包含燃气冷热电联供系统、燃煤锅炉系统,以及外购蒸汽直驱溴化锂吸收式系统;f)建筑应安装有可连续监测的计量装置并定期记录能耗数据;g ) 基准期开始时间应在项目能效提升改造前实现监测数据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https://www.cets.org.cn)联网(完成联网试运行),减排量产生于项目能效提升改造完成且相关监测数据联网(完成联网试运行)之后;h)项目业主为建筑产权所有者或其授权的相关法人主体,并取得建筑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的所有权或所有权者的授权;位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多个建筑可合并申请,项目业主应取得全部项目产权所有者的授权,合并后项目年减排量不超过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i)未纳入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市场管理;j)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符合行业发展政策。
同时,符合本文件适用条件的项目,其额外性免予论证。
既有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与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能效提升项目边界包括既有公共建筑围护结构与供暖通风空调系统能效提升项目边界包括实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涉及的单个或多个建筑的建筑围护结构、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等,以及项目所在区域电网中所有发电设施、区域集中供暖设施、区域集中供冷设施、使用化石燃料的自供暖设施、使用化石燃料的自供冷设施。
(5)2025年12月24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5年版)》
《目录(2025年版)》是针对2022年出台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的进一步修订,后者于《目录(2025年版)》实施之日予以废止。
《目录(2025年版)》共包括两部分,一是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二是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
《目录(2025年版)》中鼓励目录总条目共1679条,与2022年版相比净增加205条、修改303条。其中,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共619条,增加100条、修改131条;中西部等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共1060条,增加105条、修改172条。
主要变化有:一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先进制造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终端产品、零部件、原材料等领域有关条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发展水平。二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商务服务、技术服务、科学研究、服务消费等领域有关条目,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三是鼓励引导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海南省。结合各地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和产业发展实际,扩大地区目录鼓励范围。通过进一步优化对外商投资的方向性引导,持续提高引资质量、不断完善外商投资在国内的区域布局。
(6)2025年12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等数据
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83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2%。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9%;第二产业用电量56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其中,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4.6%,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6.7%;第三产业用电量15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其中,充换电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分别同比增长60.2%、18.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0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
1~11月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946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为88567亿千瓦时。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37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第二产业用电量6043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其中,工业用电量同比增长3.9%,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同比增长6.4%;第三产业用电量182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5%,其中,充换电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分别同比增长48.3%、16.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58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1%。
(7)2025年12月2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中长期市场基本规则》
《规则》是针对2020年6月出台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进一步修订,后者于《规则》实施之日予以废止。
《规则》共13章98条,包含总则、总体要求、市场成员、交易品种和价格机制、交易组织、交易校核、合同管理、计量和结算、信息披露、市场技术支持系统、风险防控及争议处理、法律责任、附则。主要修订体现在:
一是适应电力市场建设“当前”和“长远”的需要,纳入跨电网经营区常态化交易、区内省间灵活互济交易等机制,增加结算参考点等要求适应现货市场发展,系统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业务各环节,细化电力市场风险防控要求;承接未来五年中长期市场发展,增加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中长期交易等概括性、前瞻性条款。
二是做好基础规则体系“加法”和“减法”的衔接,《规则》将原《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有关内容进行了合并,融入交易品种、交易组织等章节,将市场注册、信息披露、计量结算等已在其他基本规则里明确的内容进行了删减,强化“1+6”基础规则体系的统筹衔接。
三是推动中长期交易向“更长”和“更短”周期延伸,鼓励开展多年期交易,强化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明确中长期连续运营要求,进一步缩短交易周期、提高交易频次,推动按日连续交易,提升中长期市场灵活性,促进与现货市场的协同衔接。
(8)2025年12月25日财政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的通知
《气候准则》除总则和附则外,分为四个部分,即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指标和目标。
第一部分为治理,规定了企业在气候相关治理方面的披露目标,对需要披露的治理机构或者个人信息、管理层信息、治理信息整合披露,以及第三方鉴证等作出规定。
第二部分为战略,规定了企业在气候相关战略方面的披露目标,明确了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信息及其如何影响企业的战略和决策、当期和预期财务影响、气候韧性等披露要求。第三部分风险和机遇管理,规定企业在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管理方面的披露目标,明确了如何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管理流程,以及对这些流程融入企业整体风险管理流程的程度和整合披露的规定。
第四部分为指标和目标,规定了企业气候相关行业通用指标、行业特定指标、气候相关目标,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依据等内容。
(9)2025年12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
《名单(第一批)》是经园区申报、地方推荐、专家评审、部门会商等程序,确定了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第一批),共纳入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河北保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在内的52个园区。
《名单(第一批)》指出要积极支持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在资金安排、要素保障、技术支持、金融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推动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在国家级零碳园区落地,鼓励和支持相关园区因地制宜开展技术创新、政策创新、商业模式创新。
(10)2025年12月26日生态环境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及《粤港澳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
《京津冀方案》提出了总体目标,即到2027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3微克/立方米,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度污染天气和劣Ⅴ类水体、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优良水体比例比2024年提升3.2个百分点,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到2030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更加稳定,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京津冀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京津冀方案》同时还提出了绿色低碳转型、环境质量改善、生态保护修复、生态安全保障、美丽样板实践、科技创新引领等6方面、22项主要任务。
《长三角方案》提出了总体目标,即到2027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和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优良水体比例比2024年提升2.1个百分点,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到2030年,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长三角方案》同时还提出了提出了绿色发展、协同治理、生态保护、改革创新、特色样板等5方面、22项主要任务。
《粤港澳方案》提出了总体目标,即到2027年,区域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降至20微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基本达峰,优良水体比例持续提升,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形成一批先行区建设标志性成果。到2030年,生态环境品质达到国际一流水平,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安全健康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大湾区美丽中国先行区基本建成,支撑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粤港澳方案》同时还提出了绿色低碳、蓝色清洁、绿美生态、美美与共、健康安全、融合创新、开放共享等7方面、22项主要任务。
(11)2025年1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11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
截至11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37.9亿千瓦,同比增长17.1%。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11.6亿千瓦,同比增长41.9%;风电装机容量6.0亿千瓦,同比增长22.4%。1~11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2858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289小时。
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一览表(截至2025年11月)

(12)2025年12月26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5年11月全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交易数据
一、绿证核发情况
2025年11月,国家能源局核发绿证2.58亿个,涉及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50.97万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50亿个,占比58.25%。本期核发2025年10月可再生能源电量对应绿证2.25亿个,占比87.17%。2025年1—11月,国家能源局共计核发绿证27.36亿个,其中可交易绿证17.43亿个。
全国绿证核发情况一览表

二、绿证交易情况
2025年11月,全国交易绿证1.32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539万个。2025年1—11月,全国共计交易绿证7.28亿个,其中绿色电力交易绿证2.28亿个。
全国绿证交易数量一览表

2025年11月,电量生产年为2024年的绿证交易平均价格4.28元/个,电量生产年为2025年的绿证交易平均价格5.16元/个。
全国绿证交易价格一览表

(13)2025年12月26日关于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CCER—01—004—V01)》等2项方法学的通知
其中,《通知》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项目消耗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源自项目自有的可再生能源电厂,电厂类型为风力发电厂、光伏发电厂或其组合形式;b)项目自有的可再生能源电厂与终端氢制品,不得参与其他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用于实现可再生能源制氢产品强制使用等要求;c)项目必须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不会影响当地的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d)项目监测数据应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https://www.cets.org.cn)联网,减排量产生于项目相关监测数据联网(完成联网试运行)之后;e)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符合行业发展政策。
同时,符合本文件适用条件的项目,其额外性免予论证。
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边界包括自有的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系统、水电解制氢系统、氢气存储系统、氢气压缩系统、保温装置,以及项目替代的既有或拟建化石能源制氢设施。
其中,《通知》明确了电气设备六氟化硫回收和净化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适用于接入电网的 66 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六氟化硫电气设备检修和退役时回收和净化六氟化硫气体,不包括 66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六氟化硫电气设备;b)回收、净化后的六氟化硫气体应满足《工业六氟化硫》(GB/T 12022)要求并予以回用;c)项目业主为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产权所有者(包括履行所有者职责的法人单位)或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产权所有者授权的相关主体。位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多个变电站内电气设备六氟化硫回收和净化项目可合并申请,项目业主应取得项目全部电气设备所有者的授权;d)项目产生的减排量应每 5 年或不到 5 年核算一次并申请登记,单台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在计入期内仅可申请一次因检修实施六氟化硫回收和净化所产生的减排量。在计入期内未退役的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因检修实施六氟化硫回收和净化所产生的减排量应在计入期结束后登记,在计入期内已退役的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因检修实施六氟化硫回收和净化所产生的减排量应在退役后登记;e)项目监测数据应与全国碳市场管理平台(https://www.cets.org.cn)联网,减排量产生于项目相关监测数据联网(完成联网试运行)之后;f)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符合行业发展政策。
同时,符合本文件适用条件的项目,其额外性免予论证。
电气设备六氟化硫回收和净化项目边界包括变电站内所有检修或退役的 66 千伏及以上六氟化硫电气设备、六氟化硫回收装置、六氟化硫移动净化装置,以及六氟化硫集中净化装置。
科技资讯
(14)2025年12月23日我国首条百万吨级近零碳钢铁产线全线贯通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从中国宝武获悉,我国首条百万吨级近零碳钢铁产线在湛江全线贯通,这标志着我国钢铁行业在绿色低碳发展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这条产线采用先进的氢冶金电熔炼工艺技术路径,用氢气当“主角”,取代了传统的焦炭,大大减少了碳排放,为我国钢铁行业摆脱传统化石能源的深度依赖提供了一条全新路径。
(15)2025年12月24日我国渤海海域新近系浅层再获亿吨级大发现——秦皇岛29-6油田
这是我国第一大原油生产基地渤海油田自2019年来连续发现的第7个亿吨级油田,进一步夯实我国海上油气资源储量。
秦皇岛29-6油田位于渤海中部海域,西距京唐港约44公里,是该海域近年来自秦皇岛27-3油田大发现之后的又一个亿吨级岩性油田。发现井钻遇油层66.7米,完钻井深1688米,经测试,该油田单井日产原油约370吨,展现出较好勘探前景。
(16)2025年12月26日中国气象局:12月全国平均气温创历史同期第二高
中国气象局了解到,国家气候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25年12月以来(截至12月25日),全国平均气温为-0.90℃,较常年同期偏高1.71℃,为1961年以来历史同期第二高,仅次于2016年。
从空间分布看,除内蒙古自治区东北部、黑龙江省北部、云南省西部等地气温偏低外,全国其余大部分地区气温普遍偏高1℃至4℃。其中,湖南、湖北两省气温为历史同期最高。与此同时,全国平均降水量为7.4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24.0%,呈现“北多南少”格局。华北、西北地区北部、东北地区大部及山东、河南北部等地降水偏多,而西南地区中西部、西北地区南部及西藏、新疆南部等地降水偏少8成以上。
气温整体偏高,冷空气活跃度并未减弱
12月以来已出现5次冷空气过程,较常年同期偏多1.9次,其中12月11日至15日的寒潮过程为入冬以来首次全国型寒潮,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12月上旬,受温高雨少天气影响,江南北部气象干旱再次发展,但下旬以来,受降水影响,气象干旱有所缓解。目前,仅江苏东南部等地有中旱,其余区域以轻旱为主。
据国家气候中心气候预测室首席预报员分析,12月我国气温总体偏暖主要与东亚冬季风偏弱有关。作为冷空气源头的西伯利亚高压偏弱,导致冬季风整体“乏力”;同时,北极的极涡中心主要位于北美上空,使得亚洲北部冷空气积聚不足。高空的大气环流形势表现为西风带较平直,气压场呈“北低南高”分布,也不利于强冷空气大规模南下。因此,虽然冷空气活动次数不少,但强度普遍较弱,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北方地区。
国家气候中心预测,2026年1月全国大部分地区气温接近常年同期或偏高,东部地区总体降水偏少,东北北部和东部、内蒙古东北部、西南地区东北部及新疆西北部等地降水偏多2至5成。
市场资讯
(17)2025年12月26日本周全国碳市场每周综合价格行情及成交信息数据出台

本周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为:最高价76.34元/吨,最低价61.72元/吨,收盘价较上周五上涨15.95%。
本周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3,854,668吨,成交额284,494,989.95元;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11,800,947吨,成交额837,868,667.90元;本周无单向竞价。
本周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15,655,615吨,总成交额1,122,363,657.85元。
2025年1月1日至12月26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成交量227,670,220吨,成交额14,122,313,325.24元。
截至2025年12月26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857,938,884吨,累计成交额57,155,040,428.75元。
(18)2025年12月26日全国首个CCER项目正式进入公示阶段
在国家“双碳”战略迈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期,我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市场迎来重要里程碑。2025年12月23日,由金诺碳投环保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碳投”)联合西安昱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共同推进的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低浓度瓦斯CCER项目,在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正式开启公示。
该项目是自生态环境部2025年1月正式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甲烷体积浓度低于8%的煤矿低浓度瓦斯和风排瓦斯利用》以来,全国首个启动公示程序的低浓度瓦斯CCER项目。这不仅标志着该方法学实现了从顶层设计到基层实践的实质性跨越,也标志着我国煤矿甲烷减排事业进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新纪元。
科技驱动:构建“减排+资源”循环新范式
许疃煤矿项目精准聚焦矿井抽采中浓度低于8%的瓦斯治理难题,采用先进的无焰氧化技术进行安全处置,并通过余热锅炉回收热量生产蒸汽,成功构建起“瓦斯减排—热能回收—资源再利用”的绿色循环体系。
该项目的落地,为煤炭行业解决低浓度瓦斯治理痛点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淮北矿业-许疃样板”。通过将“隐患瓦斯”转化为“绿色资产”,项目在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的同时,实现了显著的温室气体减排效应,具有极强的行业示范意义。
地方资讯
(19)2025年12月23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工业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 总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总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给出了工业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计算等方法。精细化管理程度高、碳污排放量大的行业可优先制定分行业评价方法,无行业方法的执行总则,从而建立具本市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特色的“1+N”评价体系。《评价总则》为后续的分行业细化提供了方向和指导,确保了所有行业在实施过程中都能遵循统一的核心理念和目标。
《评价总则》由正文和附录组成。正文主要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计算 6 个章节。
(20)2025年12月23日江西省工信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江西省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通知》由主要目标、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培育制造业绿色融合新业态、提升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基础能力、保障措施六部分组成。
(一)主要目标。到2030年,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污染物和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技术广泛应用,绿色低碳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如期实现工业领域碳达峰。到2035年,与高水平绿色发展相适应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全面形成,制造业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碳中和能力稳步增强,绿色制造水平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成为新型工业化的普遍形态。
(二)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本部分主要聚焦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高载能传统行业绿色转型工作,从能源消费、原料结构、绿色改造和产业布局等四个方面,提出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路径措施,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发展层级整体跃升。
(三)推动新兴产业绿色低碳发展。本部分主要立足我省新兴产业发展实际,提出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补足新兴产业短板弱项、布局绿色低碳未来产业等三项工作任务,着力锻造新兴产业绿色低碳长板新优势,推动打造全国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高地。
(四)培育制造业绿色融合新业态。本部分主要围绕绿色融合发展,从数字化和绿色化融合、制造业和服务业绿色融合、消费需求和产品供给绿色融合等三个方面,进一步提升制造业绿色发展动能,助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五)提升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基础能力。本部分从强化科技创新、加强标杆培育、健全标准体系、加大政策支持等四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的要素支撑,夯实绿色低碳发展基础。
(六)保障措施。本部分主要包括统筹协调、交流合作、人才引育、宣传引导等四个方面,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推进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21)2025年12月24日广东省就《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征求意见稿)》分为总则、配额发放管理、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配额清缴、配额交易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章三十条。
第一章为总则,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部门、工作经费、登记交易、方案制定程序、方案制定内容等条款。
第二章对配额发放管理进行规定,包括配额分配方式及发放比例、发放渠道、新建碳排放项目、竞价发放及财政管理等条款,通过设定上述条款以构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配额初始配置机制,保障碳市场有效运行和政策目标实现。
第三章为碳排放信息报告与核查,包括报告要求、核查管理以及技术服务机构等条款,通过规范报告、核查及技术服务机构管理,确保碳排放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维护碳市场数据质量及市场公信力。
第四章为配额清缴,包括配额清缴履约和抵销机制等条款,通过设定配额清缴的刚性约束与引入抵销机制作为灵活补充,共同构成了确保碳市场减排约束力得以最终落实、激励减排行动的核心保障。
第五章为配额交易管理,包括交易主体、交易制度、交易方式、调节机制、交易开票、替代修复、金融创新等条款,通过构建完整的交易规则体系,确保市场平稳有效运行,并打通环保责任与金融创新的链接,释放碳定价活力、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第六章为监督管理,包括异议处理、信息披露、信用管理、监管手段创新,通过构建多元监管体系,以透明化、信用化与创新性的监管手段,确保碳市场公平、高效运行,实现制度闭环与长效治理。
第七章为法律责任,通过明确监管责任、数据质量责任、未清缴责任以及操纵扰乱责任,通过厘清各方主体责任与违法后果,构筑碳排放权交易的法律底线。
第八章为附则,对《管理办法》中的术语进行解释,规定了办法实施时间。
(22)2025年12月2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云南省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风光水储”一体化协同
《行动计划》提出,在“人工智能+”绿色能源方面,要深化人工智能在能源建设、调度、算电协同等场景的应用,优化电源电网布局与智能建造。推动“人工智能+风光水储”一体化协同,强化风光功率预测、风光电站智能运维、水电优化调度、灵活性资源调控与智能电网管理。打造云南省数字能源平台,进一步拓展云南能源大数据中心应用场景和领域,推动绿色能源、节能降碳等多领域数据汇聚、处理、分析和融合应用。
(23)2025年12月24日辽宁发改委印发《辽宁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2025-2027年)》
《实施方案(2025-2027年》主要内容包括:
一、发展目标:以满足企业绿电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消纳为核心,遵循安全优先、绿色友好、权责对等、源荷匹配原则,合理承担各类责任。
二、加强规划引领
电源要求:优先支持在建、拟建及消纳受限的新能源项目;按 “以荷定源” 确定规模,并网型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60%、占总用电量比例≥30%(2030 年前≥35%);新增项目需规模化发展,原则上自发自用,特定产业可申请余电上网(比例上限 20%)。负荷要求:涵盖新增负荷及两类存量负荷(清缴基金的自备电厂负荷、有降碳需求的出口外向型企业负荷)。规划统筹:项目布局宜在同一地市,直连线路电压等级原则≤220 千伏,新能源、储能、线路等需同步规划建设。模式创新:支持民营企业等参与投资,电源与负荷非同一主体的需签订多年期协议,新能源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另有规定除外)。
三、运行管理
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保障稳定运行。电网接入:电网企业公平提供接入服务,项目需配置合规二次系统,确保涉网性能达标。度运行:并网型项目接受相应调度管理,内部资源需可观可测可控,调度机构按自主发用电曲线下达计划(突发情况除外)。责任界面:与公共电网按产权分界划分安全责任,自主申报并网容量,确保交换功率不超限。系统友好性:配置储能、挖掘负荷调节潜力,控制峰谷差率,做好无功与电能质量管理。
四、交易和价格机制
市场参与:并网型项目整体注册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非同一投资主体可聚合参与,负荷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费用缴纳:按规定缴纳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等相关费用,不得违规减免。计量结算:以接入点为计量结算参考点,安装双向计量装置,交易电量按绿证相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和管理
申报:由负荷单位牵头编制建设方案,经地市发改委初审后报省发改委。评审:省发改委联合相关部门组织第三方评审,公示通过后印发批复文件。管理验收:批复后 1 年内开工、3 年内建成投运,竣工后报送验收报告;建立跟踪督导与年度成效评估机制,不达标需限期整改。退出:因特殊原因无法实施的,1 个月内申请退出,直连线路自行拆除或协商回收。
(24)2025年12月28日全国39地“十五五” 规划建议提及“新型储能”
截至目前,39地“十五五” 规划建议提及“新型储能”:
北京市:加强新型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一批新型储能设施,增强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能力。
黑龙江省:积极发展新型储能和分布式能源,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
河北省:加强新型储能设施建设,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大规模风光制氢、新型储能技术攻关,扩大储能规模。
内蒙古包头市:加快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建设,打造多技术路线并进、多应用场景覆盖的储能产业集群。
福建省:接续推进“电动福建”建设,抢占电化学储能发展制高点,加力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船。
天津市:推动生物制造、低维材料、脑机接口、具身智能、智算超算、氢能及新型储能等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贵州省:因地制宜布局发展新型储能、氢能等,促进新能源增长、消纳同储能协调发展。
辽宁省:完善风电、光伏规划布局,安全有序推动徐大堡、庄河等核电项目建设,积极布局新型储能,打造海上风电、沿海核电、辽西风光、储能等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
陕西省: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加快智能电网和微电网建设。
湖北省:推进新型储能建设。
湖南省:大力发展新型储能。
山西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前瞻布局发展能源互联网,加快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微电网、虚拟电厂等开发建设,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电力系统互补互济和安全韧性水平。
广西壮族自治区:积极发展新型储能。
广东省:推动“绿电+储能”一体化发展。
河南省:大力发展新型储能。
山东省:科学布局压缩空气、电化学等储能设施。
重庆市:发展新型储能。
四川省:发展新型储能。
海南省:大力发展新型储能。
青海省:构建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实践地。培优育强生物医药、高原康养、节能环保、低空经济、新型储能等新兴产业。
江苏省:加强电网侧储能项目规划。
吉林省:抢占人工智能、氢能与新型储能、空天信息、生物制造、原子级制造等未来产业发展新赛道。
宁夏回族自治区: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提升新能源场站、新型储能的系统友好性能。
宁夏银川市:发展电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模式,建设共享储能电站。
宁夏石嘴山市:加速全市域绿电园区建设,实施新能源高比例应用、高水平消纳行动,统筹高效开发建设、就地消纳和外送,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先进高效的绿电项目和储能电站,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优化电源、电网、消纳等电力基础设施布局,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发展。
宁夏吴忠市:重点推动新能源开发和新型储能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储能,应用低成本长时储能技术。
西藏自治区:稳步集约发展新型储能,促进清洁能源与新型储能一体化发展。
浙江省:推进新型储能有序发展。统筹推进电源、电网、储能、天然气管网等现代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江西省:推动新型储能多场景应用,科学构建源网荷储结构,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推进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培育储能产业集群发展。
贵州省安顺市:实施未来产业培育工程,积极探索具身智能、生物制造、新型储能等未来产业。
福建省泉州市:积极发展新型储能。
福建省厦门市:加快建设智慧储能大型科研基础设施。
辽宁省大连市: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建设。
内蒙古乌海市:围绕可降解新材料、新能源载具、储能装备、氢能等推广应用,依托储能电站、固态储能电池等项目,率先打造储能装备应用场景。扩大新能源装机规模,合理布局光储充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推动新型储能发展,加快独立储能等项目建设。
河北省石家庄市:加强坚强智能电网、新型储能设施建设。
河北省唐山市:推进新型储能设施建设。
安徽省:合理布局源网荷储新型储能。
国际资讯
(25)2025年12月22日报道,日本最大核电站将重启
从新华社获悉,据日本共同社报道,日本新潟县议会12月22日批准了有关补充预算,将重启柏崎刈羽核电站。柏崎刈羽核电站位于日本新潟县,因跨柏崎和刈羽两地而得名,其总装机容量约821.2万千瓦,是日本最大的核电站。2011年“3·11”东日本大地震引发福岛第一核电站事故后,日本境内的核电机组一度全部停运,柏崎刈羽核电站也于2012年关闭。
(26)2025年12月22日报道,麦肯锡发布《全球能源展望2025》
报告指出,地缘政治的不确定性、不断演变的政策以及激增的电力需求正在重塑全球能源格局。能源可负担性和供应安全将可能被决策者置于短期脱碳目标之上,导致全球实现《巴黎协定》1.5℃目标的差距进一步扩大。报告基于缓慢演变、持续势头、可持续转型三种情景进行了预测分析,发现在持续势头基准情景下,全球到2100年的温升预计为2.3℃,而在可持续转型情景下为1.9℃,均高于1.5℃的目标。关键要点如下:
第一,当前能源转型正受多重因素影响
近期宏观经济的不确定性仍然很高,使得全球和区域的经济增长难以预测。地缘政治动态已经演变,使得各国更加关注能源独立,并催生了新的贸易走廊,进而可能影响气候技术的成本。能源可负担性和安全性正日益成为关键的政策优先事项,在某些市场和情境下,其在决策中的分量似乎超过了脱碳。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长,由两个主要力量驱动:新兴市场的消费增长,以及数据中心等新需求来源的兴起。设备成本持续增加,部分原因是供应链制约暂时减缓或扭转了平准化度电成本的下降趋势,使清洁技术的短期应用面临风险,长期应用可能不会受到影响。
第二,距离1.5℃目标的差距正在扩大,所有情景均未达标
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在过去一年创下历史新高,进一步拉大了所有情景预测结果与1.5℃路径之间的差距。与2024年的展望相比,三种情景下到2100年预计升温幅度均上调了约0.1℃。即便是最乐观的可持续转型情景,预计升温也将达到1.9℃。
第三,化石燃料需求平台期推迟且将长期存在
化石燃料将在更长时间内在能源结构中占据不可忽视的地位。在持续势头和缓慢演变情景下,化石燃料需求预计在2030年至2035年间达到峰值。到2050年,化石燃料仍将占全球能源消费的41%至55%。其中,天然气需求增长最为强劲,在许多情况下将取代高排放燃料;煤炭的消耗量也可能维持在高于先前预计的水平。
第四,新兴市场与数据中心成为需求增长的双重驱动力
全球能源需求持续增长,其驱动力一方面来自印度、东盟国家和非洲等新兴市场日益增长的需求,另一方面来自新的需求来源,特别是欧盟和美国的数据中心。数据中心正成为一个变革性的需求增长点,2022-2030年,全球数据中心相关电力需求年均增长率将达到17%,而美国的增速将达到23%,届时可能数据中心将占美国总电力需求的14%。
第五,关键低碳技术投资面临巨大缺口
尽管低碳技术取得了显著进展,但欧洲、美国和中国到2030年的许多关键目标仍无法实现。在所有分析的技术中,目前只有欧盟和美国的核能,以及中国的电动汽车有望实现2030年目标。根据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风能)和电池储能系统的在建和已投产项目情况预测,在这三个主要地区均将难以实现2030年目标。
第六,氢能等替代燃料发展缓慢,难以形成规模
清洁氢能等关键替代燃料目前尚不具备规模化的成本竞争力。在缺乏强制性政策的情况下,预计在2040年前不会实现广泛采用。其规模化应用可能首先出现在交通(重型卡车或航空)和钢铁制造领域。
第七,“最后5%”的电力脱碳成本极其高昂
报告强调,实现电力部门完全脱碳的边际成本急剧上升。实现45%至70%脱碳的平均减排成本约为20美元/吨CO2,而实现最后5%(即95%至100%)脱碳的成本将飙升至90至170美元/吨CO2。这需要依赖碳捕集、长时储能等高成本技术。从系统性角度看,将投资转向其他部门而非追求电力部门的最后几个百分点可能是更具成本效益的减排路径。
本报道转载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
(27)2025年12月23日报道,澳大利亚投入近2亿澳元支持工业脱碳
9月,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署(ARENA)宣布2项资助,投入1.92亿澳元支持工业减排,详情如下:
9月25日,ARENA宣布启动“工业转型计划”第三轮资助,投入1.8亿澳元支持澳大利亚各地区工业设施的减排,资助领域包括:①开发尚未尝试但可能带来重大影响的创新技术,如创新技术以替代高温工业过程中的化石燃料;②加速推广已经过验证但由于成本或风险等障碍尚未广泛应用的技术,如推广电热泵用于食品加工、造纸等行业。
9月30日,ARENA宣布投入超1200万澳元支持工业供热减排技术试点示范,以减少对天然气的依赖。共计支持3个项目:①McCain食品公司将获得738万澳元,在其土豆加工厂部署两个相互连接的热回收系统。第一套系统将从冷凝水中回收高温热以降低锅炉负荷;第二套系统则将收集低温油炸锅废气余热,用于生产热水,然后利用电驱动蒸汽机械再压缩系统将热水升级为蒸汽。预计这两套系统将使该工厂的天然气锅炉负荷降低22%。②澳大利亚糖业公司获得410万澳元,使用蒸汽机械再压缩系统取代传统天然气蒸发器,大幅降低糖厂碳排放。③澳大利亚天然保健品公司Blackmores将获得72.39万澳元,在其工厂使用高效热泵和热水罐替代天然气锅炉来减少排放和能源消耗。新系统将利用可再生电力和工厂的制冷冷凝水作为热源,为各种生产工艺提供热水,预计将使工厂天然气消耗量减少约25%。
本报道转载中国科学院武汉文献情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