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在有序推进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的同时,充分考虑水资源在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紧密结合水资源优化配置、水利建设管理、水土保持、河湖保护治理、幸福河湖建设、地下水超采治理等工作实际,重点围绕用水权交易、水生态保护补偿、水生态产业融合、水生态产品融资等,充分挖掘与培育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有效路径,推动形成水利特色鲜明、各地因地制宜、社会各界参与的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丰富和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体系,切实增强高质量发展的活力和动力